7月22日,疏港路上发生了不文明一幕:一辆辽B牌照白色轿车的副驾驶车窗内突然伸出一只手,将一个雪糕包装袋随手抛向路面。这个随风飘荡的雪糕袋险些落在后方行驶的车辆上,引发安全隐患。“当时车速很快,如果包装袋糊在挡风玻璃上,司机很可能会因突然受惊而引发交通事故。”目击者李先生回忆起当时的情形仍心有余悸。
快速路上现车窗抛物
7月22日17时22分,李先生驾车沿疏港路出市方向行驶。当车辆经过菜市街汇入口时,前方一辆白色轿车副驾驶乘客的不文明行为引起了他的注意。只见白色轿车的副驾驶车窗内伸出一只手,将一个雪糕包装袋扔到车外,“还有吃剩下的雪糕棍。”
李先生说,雪糕棍直接掉在了地上,而包装袋掉在路上后,又被风吹起典丰投资,因为车速很快,包装袋从李先生的车旁快速飞过。“幸好包装袋飞得不高,要是糊在其他车辆上,司机肯定会被吓一跳。”李先生说,疏港路上车速比较快,再加上旁边便是菜市街的汇入口,车辆很多。“车流量大而且速度还快,这要是司机受到惊吓,稍有不慎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。”
李先生认为,白色轿车副驾驶乘客的行为实在不应该,“这也太没有素质了。”李先生希望半岛晨报对这种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,让这位乘客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。同时,也可以给其他司机和乘客提个醒。
车窗抛物属违法行为
在一些人看来,开车时向窗外扔点垃圾似乎无伤大雅。然而业内人士指出,这种行为绝非小事:它不仅暴露了个人文明素养的缺失,更会破坏市容环境,甚至可能成为交通事故的“隐形杀手”。马路上的垃圾需要环卫工人冒险清理,我市就曾发生过环卫工人在车流中清扫垃圾时被撞的悲剧。
此外,车窗抛物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该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,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,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。
而《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明确规定,禁止从车内向外抛弃废弃物,如果违反此条规定,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。业内人士强调,这种行为既危害道路交通安全,又污染城市环境。
但记者调查发现,尽管有法可依,由于车辆移动速度快、抛物行为转瞬即逝,存在取证难、执法难等现实困境,仅靠经济处罚难以有效遏制此类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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